勐海县供销合作社主任办公会?勐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刘勇?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主任周波就是其中的典型。2013年4月,周波来到勐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任主任。勐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下属企业新供销房地产公司原董事长刘勇了解到情况后,主动向周波提出以新供销房地产公司名义来收购该餐厅。周波担任勐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一把手”后,多次放任刘勇以勐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贷款。
“一把手”在一个单位或地区的工作中起着总揽全局的关键作用。但现实中,一些“一把手”心里膨胀,误把“责任田”当成了“自留地”。他们本应负责任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却把自己当成了“大家的领袖”,任意使用手中的权力。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供销合作总社原主任周波就是一个典型。他口中的“老好人”,一个做事干脆利落的“能人”,却在下属的阿谀奉承中渐渐落败,背弃了自己的职责,无视纪律和法律,最后在违法乱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在权力的“狩猎”中偏离轨道
2013年4月,周波来到勐海县供销合作总社担任主任。上任之初,他满腔热情,兢兢业业。但在被别人追求的过程中,他“丢盔弃甲”,甘愿被追杀。
2014年3月,因为妻子住院,周波的自营餐厅关门了。勐海县供销合作总社下属新供销房地产公司原董事长刘墉主动向周波提出,以新供销房地产公司的名义购买该餐厅。周波知道,刘墉这样做是为了拉拢自己,收购资金的来源是新供销房地产公司“双塔国际”项目的建设资金。他仍然同意刘墉的提议。后来这件事在单位引起了讨论。为了避嫌,周波将80万元购房款退还给了新供销房地产公司。眼看通过新供销房地产公司买不到餐厅,刘墉又以父亲刘业成的名义,在几块地之后,又花了80万,为周波解除了餐厅倒闭的烦恼。从此,原本正常的上下级关系开始改变。
2014年7月,周波以搬自己的新房为名,请同事吃饭。期间,刘墉悄悄递给周勃1万元现金以示庆祝。周波明知刘墉收钱的目的是为了在新供销房地产公司“双子塔国际”的贷款上给他提供方便和帮助,但他还是心照不宣地把钱装进了自己的口袋。从此,周波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
为违纪违法人员“站台”
周波成为勐海县供销合作总社“一把手”后,多次让刘墉拿勐海县供销合作总社的资产做抵押进行贷款。在这个过程中,为了表示感谢,刘墉每次房贷成功都主动给周波送去感谢费。2014年至2015年,刘墉分五次向周波支付3万元。刘墉绞尽脑汁地“猎取”以讨好周勃的委以重任和信任。对于刘墉犯下的错误,周勃甚至“视而不见”,甚至刻意掩饰自己的过错,掩饰自己的丑陋,保护和纵容。
“当新供销房地产公司的资金问题被揭露时,我没有采取果断措施处理问题,甚至为刘墉找借口。其实我是在保护他,既是为了他的缺点,也是为了我自己的缺点。我盲目地相信他能处理所有的问题。”周波说。
然而,所谓的“谢谢”不过是周勃实现其权力的借口,是刘墉的苦心策划。后果更是社会资产的损失无法挽回,突然醒悟的周波只能在留置室里哀叹自己的仇恨。
任性的使用权最终会尝到恶果。
周波曾对办案人员说,“我知道处置社会国有资产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供销合作社社会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过民主决策后才能实施。”然而,在他与刘墉通过利益输送建立的特殊关系背后,是“一把手”的“责任田”荒芜,社会资产被“肥鼠”摧残。周波对由于盲目决策、缺乏责任、缺乏监督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视而不见
2014年9月,周波任勐海县供销合作总社主任、资产管理中心主任、新供销房地产公司监事。他在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社会资产抵押登记问题,以勐海县供销合作联社下属企业为借款主体向勐海县信用社借款1700万元,供新供销房地产公司使用时,不顾其他班子成员反对,决定私自办理贷款和抵押登记手续。贷款发放后,周波放弃监管职责,对工作极度不负责任,致使贷款资金中的1560万元被刘墉挪用,产生的利息由新供销房地产公司支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3万余元。
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周波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未经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将勐海县资产管理中心名下的土地和房产作为2700万元贷款,用于非关联企业设立抵押登记。后来因为非关联企业无法偿还本息,抵押的注册土地和房产被法院强制执行。
周波把本该为自己负责的政治“责任场”当成了个人的“自留地”,滥用职权,肆无忌惮。他要么不开会研究决定一些事项,要么走形式,甚至自己随意决策。如通过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在违规地块上投资建设水厂,擅自使用勐海县供销合作总社资产管理中心名义与“五证”不全的房地产公司签订购房协议,并帮助其逃避住建部门的监管和处罚,在下属企业资金严重不足、负债累累的情况下非法收购其原股东股权.
周波无视组织程序,恣意妄为,滥用职权,最终难逃惩罚。2021年12月27日,周波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其他涉案人员受到严惩。阵痛过后,勐海县以案促改,迅速整改供销系统,从制度建设上巩固和探索监管“一把手”。目前,整改工作仍在进行中。(云南省纪委)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